高眼压症

来源:云南眼视光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2-12-26       阅读次数:

高眼压症系指多次测量眼压均大于2.08kPa(21mmHg),前房角开放,视盘和视野正常。

主诉:患者表现为无症状持续眼压升高。

临床特点

1 临床表现 眼压多为2.08-4.00kPa(21-30mmHg),前房角开放,多次检查无视功能损害。

2 误诊分析:

(1)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:眼压升高,伴青光眼视神经损害以及视野缺损。

(2)慢性闭角型青光眼:眼压升高,房角关闭,虹膜周边前粘连,伴青光眼视神经损害以及视野缺损。

(3)继发性开角型青光眼:根据病史、眼部体征可进行鉴别。

治疗要点

高眼压症需密切随访观察,如具有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危险因素或视野损害危险因素,可进行保护性降眼压治疗;如眼压大于4.00kPa(30mmHg)时,尽管无视盘及视野损害,也可以进行药物治疗。